投资移民简介

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目的是让那些有意把资金投资香港而又不欲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来港居留。申请者只需投资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于金融资产项目达7年*便可获取资格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权。唯于参加计划开始7年内,除了股息外,计划参加者不得取投资资产及由资产投资所带来的利润。

为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推出之“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辉立资本管理现正提供代办服务。若客户已经拥有非中国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 (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客户可授权与本公司,本公司将有专人代阁下向入境事务署提出有关申请。

另外,辉立更设有资本管理服务,辉立愿意为你管理财富,使你资产增值的同时有更充裕时间融入及享受香港的生活。我们的资本管理服务是最简单直接的方法;?阁下在不同的市况,有效率地运用资金及节省不必要的时间,获取理想回报。

关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详情,可参考由入境事务署派发的小册子、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规则或浏览入境事务署的网站: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根据入境事务处最新的资料,"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经作出修订,有关详情可参考常见问题(1)或致电热线22776799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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