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須攜帶下列文件,並親自交回本公司:
1. 已填妥的申請表
A. 輝立証券(香港)有限公司
B. 輝立商品(香港)有限公司
C. 輝立金業有限公司
2. W-8BEN表格
3.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護照副本
4. 三個月內之個人住址證明 (如:煤氣單、銀行月結單)
5. 銀行戶口證明文件 (如:提款卡﹑存摺﹑結單或銀行開戶資料)
提示: 在開設帳戶前,請參閱相關的客戶協議書及風險披露聲明。國內或海外客戶/ 未能親身面談客戶可透過郵寄方式申請。客戶須填妥上述開戶文件並郵寄至 : 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11-12樓
此外,申請人須選擇以下其中一項步驟核實身分證明:
(一) 郵寄HK$10,000 連劃線個人支票,存款 可作交易之用。
支票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支票抬頭注明相關公司的名稱;
2. 必須是香港持牌銀行所發出的個人支票;及
3. 支票所顯示的客戶全名及簽著必須與開戶表格相符。
(二) 所有開戶文件須經由證監會認可的專業人仕 (如:律師、執業會計師、本地持牌銀行經理、 公證人)或本公司職員核證後郵寄至本公司。
(三) 國內客戶可親臨本公司指定律師行進行核證服務。相關詳情可向客戶服務部及零售業務部查詢。
請提供以下公司文件 :
* 第1至7項副本文件須經由證監會認可的專業人仕 (如:律師、執業會計師、本地持牌銀行經理、公證人)核證。
注意:
除非得到特別審批,不接受以下公司開設帳戶
1. 未有於FATCA登記之持牌機構;或
2. 於美國注冊成立 或 有美國人持有的機構。
客戶須知
1. 本公司不接受客戶經第三方*提存資金或股票。存款應由客戶銀行帳戶直接存入至本公司的指定銀行戶口 ;
2. 客戶不應向第三方*透露網上交易平台密碼 ;
3. 一般情況下,客戶應透過網上交易平台或致電本公司下單;
4. 客戶必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及加入指定公司群組,方可使用Whatsapp 落單;
5. 本公司認可的收費、投資產品、所有交易、變動及倉位,均會顯示於客戶的當日及月結單內;
6. 客戶須確保接收結單的電郵或郵寄地址正確;
7. 客戶應及時查閱結單並確保資料準確無誤。如有任何疑問,請即時與客戶服務部聯絡。
*第三方包括: 經紀、本公司職員、朋友、親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