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可透过下列途径开设辉立户口:
(1) 亲自来临本公司(总行及分行资料) 或
(2) 线上申请开户
客户须携带下列文件,并亲自交回本公司:
1. 已填妥的申请表
A. 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B. 辉立商品(香港)有限公司
C. 辉立金业有限公司
2. W-8BEN表格
3.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副本
4. 三个月内之个人住址证明 (如:煤气单丶银行月结单)
5. 银行户口证明文件 (如:提款卡﹑存折﹑结单或银行开户资料)
提示: 在开设帐户前,请参阅相关的客户协议书及风险披露声明。国内或海外客户/ 未能亲身面谈客户可透过邮寄方式申请。客户须填妥上述开户文件并邮寄至 : 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1-12楼
此外,申请人须选择以下其中一项步骤核实身分证明:
(一) 邮寄HK$10,000 连划线个人支票,存款 可作交易之用。
支票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支票抬头注明相关公司的名称;
2. 必须是香港持牌银行所发出的个人支票;及
3. 支票所显示的客户全名及签着必须与开户表格相符。
(二) 所有开户文件须经由证监会认可的专业人仕 (如:律师丶执业会计师丶本地持牌银行经理丶 公证人)或本公司职员核证後邮寄至本公司。
(三) 国内客户可亲临本公司指定律师行进行核证服务。相关详情可向客户服务部及零售业务部查询。
请提供以下公司文件 :
* 第1至7项副本文件须经由证监会认可的专业人仕 (如:律师丶执业会计师丶本地持牌银行经理丶公证人)核证。
注意:
除非得到特别审批,不接受以下公司开设帐户
1. 未有於FATCA登记之持牌机构;或
2. 於美国注册成立 或 有美国人持有的机构。
客户须知
1. 本公司不接受客户经第三方*提存资金或股票。存款应由客户银行帐户直接存入至本公司的指定银行户口 ;
2. 客户不应向第三方*透露网上交易平台密码 ;
3. 一般情况下,客户应透过网上交易平台或致电本公司下单;
4. 客户必须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及加入指定公司群组,方可使用Whatsapp 落单;
5. 本公司认可的收费、投资产品、所有交易、变动及仓位,均会显示于客户的当日及月结单内;
6. 客户须确保接收结单的电邮或邮件地址正确;
7. 客户应及时查阅结单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如有任何疑问,请实时与客户服务部联络。
*第三方包括: 经纪、本公司职员、朋友、亲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