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項

更新日期:2015 年 1 月 29 日

資金存入/提取

  1. 輝立商品 (香港) 有限公司(下稱“輝立”)不接受第三者入數,客戶可透過指定之帳戶入帳。支票請劃線及抬頭填上「輝立商品 (香港) 有限公司」(“Phillip Commodities (HK) Limited”)。
  2. 如客戶戶口內按金所需之貨幣不足,或客戶因交易虧損,而導致該貨幣欠數(貨幣結餘減按金要求),此貨幣欠數會被收取利息。
  3. 基本按金及維持按金分別為合約的 5% 和 3%,輝立有權因應市況調整基本按金及維持按金的權利,並不作另行通知。
  4. 客戶須在工作日上午九時二十分前提交提款指示,輝立會於當日處理該指示。輝立會代存支票於客戶所指定的銀行戶口,或客戶亦可選擇親身前往本公司(總行)領取支票。

其他

  1. 客戶在存款後,需在工作日下午五時前進行存款登記。若存款成功確認,該存款於翌日才會顯示於客戶選擇存入的交易系統中。如客戶希望於存款後即時進行買賣,必須將銀行收據(只接受現金轉帳之存款)傳真至 (852) 2277 6008 或電郵至 cs@phillip.com.hk 客戶服務部要求臨時加額,並致電客戶的經紀或交易員落盤。
  2. 客戶如需更改任何個人資料,如住宅地址、聯絡電話、電郵地址或銀行戶口等。客戶必須盡快通知輝立,及填寫「綜合戶口資料更改書」或遞交書面指示,並簽署作實方可辦理更改手續。如更改住址及通訊地址,則須提供最近三個月內之地址證明文件。
  3. 如客戶要求電子結單服務,客戶應確保填寫的電郵地址正確,並能成功接收輝立所發出的電子郵件。
  4. 為保安理由及保障客戶利益,客戶應定期更換網上交易系統的密碼。
  5. 如客戶未能收取輝立發出的帳戶結單,或有任何意見。可聯絡本公司客戶服務部 (852) 2277 6555 或電郵至 cs@phillip.com.hk 查詢。
  6. 有關本公司的收費,請參考 佣金及收費資料
  7. 如客戶對本公司任何投資產品感興趣,歡迎聯絡您的經紀、客戶服務部 (852) 2277 6555 或瀏覽 本公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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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852) 2277 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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